清流县民政局四举措推动特殊困难群体帮扶工作

 一是大幅提高低保标准。自2020年7月起,该县城乡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538元提高到640元。

  二是强化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能力。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自2020年7月起,特困人员集中供全护理标准提高至3211元/月,目前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超过50%。

  三是关心关爱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持续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摸底工作,已将2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部录入系统,按照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标准(每人每月900元)发放生活补助。

  四是强化社会组织与贫困老区村帮扶。组织15家社会组织与15个老区村结对帮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帮扶困难群众、助力精准扶贫、巩固脱贫成果。

2020-11-09 10:28:45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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