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四市一区”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修订)通过专家评审

12月8日至10日,省泉州港中心、湄洲湾港中心、福州港中心分别组织召开《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修订)》(以下简称《建设方案》)专家评审会。会议邀请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院、交通部科学研究院、交通部天津水运科学研究院等有关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属地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城市管理、资源规划、工信等相关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评委认真听取了编写单位的情况报告,审阅了《建议方案》文本和附件。经审查和讨论,沿海“四市一区”(泉州市、莆田市、福州市、宁德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方案》全部通过专家评审。

今年8月,省泉州港中心、湄洲湾港中心、福州港中心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的统一部署,结合各港口发展的实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建设方案》修订工作。本次修编是在2017年各地市原《建设方案》的基础上,针对近年交通污染治理技术领域,污染物处理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水平突飞猛进提升,三年来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及实际运营、管理困难,提出了污染物集中上岸的解决思路,增加了信息化建设内容,优化了各部门监管职责,提出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的新任务、新措施。

下一步,《建设方案》将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正式发布,这将为行业管理部门下一步更好适应生态文明战略长远要求,提升行业服务水平,落实港口和船舶防污染整治,持续创建绿色港口,提供具体实施方案和行动纲领。(省港航中心、泉州港口中心)

2020-12-15 11:29:57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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