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东山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联合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直属三支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执法车2部,检查养殖场3家,发放宣传材料20份。
检查过程中,接渔民群众反映称其救助了两只海龟,请求组织放生。执法人员第一时间抵达现场,对两只海龟进行鉴定测量,大海龟为绿海龟,长85厘米,宽55厘米,重约100斤,小海龟为玳瑁,长45厘米,宽30厘米,重约11斤,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两只海龟龟壳及后肢有轻微损伤,经救护后,利用快艇运载到宫前外海海域予以放生。
据东山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林坤华介绍,世界上现存7个海龟物种,其中在我国有分布海龟物种共5个,分别是绿海龟、玳瑁、蠵龟、太平洋丽龟和棱皮龟,均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此,我们呼吁大家,海上误捕海龟的,请就地放生;发现受伤海龟的,请第一时间联系渔政部门开展救助。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拒绝购买非法海龟制品。作者: 东山县海洋与渔业局 林坤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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