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水路运输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政文〔2021〕15号)正式印发。
据了解,2017年起实施的扶持政策在促进船舶运力增长、运力结构优化、运量稳步增长等方面均取得较好成效,实施期间全市新增运力182万载重吨,净增112万载重吨,在2020年底运力规模还首次突破360万载重吨。
新修改的政策以2020年12月31日企业运力情况为基数,从鼓励企业新增运力、促进企业规模发展以及实施船舶贷款贴息三个方面鼓励水路运输业高质量发展。并在鼓励企业新增运力方面,适当提高了新增运力奖励门槛。将“鼓励企业新增运力”中的船龄限制,由15年(含)以内调整为10年(含)以内。
政策有效期延续至2023年的12月31日,从2021年1月1日期符合条件的航运企业均可以申请奖励和补贴,但是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涉黑涉恶的,不得享受该政策。(泉州市交通运输局、省港航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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