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省湄洲湾港中心对辖区某普货码头企业超出车辆载货定额装载货物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这是湄洲湾港开出的首张港区源头治超罚单。
该企业为载货定额16.34吨的车辆装载沙子69.54吨,超出车辆载货定额53.2吨。其行为属于超出车辆载货定额装载货物的违法行为,最终该企业被处以1.3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2021年2月1日起实施的《港口经营管理规定》增加了港口企业超限超载等相关规定。下一步,省湄洲湾港中心将加强港口企业装载行为监督检查,对超限超载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处罚,进一步强化港口装载行为安全监督管理,切实做好港区源头治超工作。(省湄洲湾港中心、省港航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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