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泰宁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泰宁县金湖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及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旨在进一步落实生猪屠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消防安全知识。
本次会议就屠宰环节安全生产做了专题培训,要求屠宰企业,要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醒屠宰企业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操作规程、工艺流程进行操作;要人人、事事、处处、时时讲安全,做好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苗头。
本次安全生产培训会还组织屠宰企业领导与员工认真学习《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规,帮助企业深刻认识安全生产不仅有以往的事故发生“结果罪”,现在还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罪”,做到学法、守法、敬法、畏法,始终绷紧安全生产之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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