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好交通运输部2021年更贴近民生实事工作要求,近日,我厅印发关于开展道路客运电子客票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省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全面推广应用电子客票服务,构建资源共享、服务同网、信息互通、便捷高效的道路客运服务新格局,进一步提升全省道路客运服务质量和旅客出行体验。
作为2021年交通运输部道路客运电子客票推广应用试点省份之一,我省将按照“统一开发、复制推广”模式,依托智能服务设施设备,加快我省道路客运客票电子化和联程运输一体化进程,为乘客提供无接触式、无纸化客运服务,满足乘客快速化、便捷化出行需求。2021年9月底前完成不少于60%的二级及以上客运站和定制客运线路电子客票应用部署,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全省二级以上客运站、定制客运线路电子客票应用部署。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分时段、分地区倒排进度,有序推进全省电子客票系统部署,督导各辖区客运站按序时进度完成电子客票推广应用工作。积极争取所在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政策和资金支持,对电子客票所需设施设备及相关投入给予相应资金支持。同时,强化工作考核,将各地电子客票推广应用完成情况纳入2021年度绩效考核并与今后行业补助资金工作挂钩。
目前,全省各汽车客运站正加快升级或添置电子客票应用所需的设施设备,包括电子客票售票自助机、实名制检票闸机、移动服务终端等,积极为旅客提供移动终端购票、刷身份证检票等无接触式服务,为电子客票推广应用提供保障和支撑。(厅运输处、省运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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