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验交流会推介福建省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保障工作经验

5月25日至28日,全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验专题培训班在重庆开班。经验交流会上,我省重点介绍了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机构民办非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实践与成效,受到与会者的好评。

  近年来,我省通过在三明市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机构民办非法人登记管理试点在农村建立“党建+养老服务中心”工作机制,将基层老人会、老年协会全部转型为农村养老服务中心,接受村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充分依靠村级党组织建好、管好、做活村级互助幸福院逐步实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工作机制,有效提升了农村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和服务质量。

  党建引领实现“有人管事”。按照“村级主办、社会参与、政府支持、互助服务”的原则,由村党支部书记兼任理事长,老党员担任秘书长,推动社工机构、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对口帮扶农村幸福院,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到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党建引领下,宁化县总结探索形成“一个中心”管理“四化”的幸福院管理运行模式成立万寿延农村养老服务中心社会组织,承接农村幸福院管理运营,让农村老年人在幸福院共享生活互助化、娱乐本土化、服务专业化、习俗文明化的四化居家养老服务,该经验得到民政部和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入选民政部《全国农村养老服务典型经验及案例汇编》;大田县持续深化山区养老服务“110”模式,以村(居)为网格,积极开展居家养老“五助”服务,整合养老服务资源组建助老员队伍,促进居家老年人、服务机构、线下助老员三位一体有效衔接,实现“1分钟接单、15分钟内上门服务”,率先将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从县城8个社区延伸至266个行政村,实现村居全覆盖。

  多元投入实现“有钱办事”。将农村养老服务中心民非机构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省级下达500多万元用于政府购买服务,属地政府落实每年不低于5000元的基本运转经费重点为留守、空巢农村老年人提供服务推动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承接乡镇敬老院、农村幸福院营,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逐步实现经营连锁化、服务专业化、管理规范化和投入多元化。通过法人登记农村养老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和居民互助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使其成为接受社会捐赠合法主体,接受爱心企业家、乡贤及慈善力量的捐赠,有效弥补农村养老资金投入不足问题。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工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结对帮扶农村幸福院。大力倡导党员、乡贤、外出务工子女为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募捐。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三明村级养老服务中心去年共接收社会各界捐赠款320万元,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养老服务2000多万元。

  规范管理实现“有章理事”。以开展农村幸福院运营质量专项治理行动为抓手,持续夯实农村养老服务基础平台,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中心民办非组织的规范运营管理水平明确农村养老服务中心是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助餐、文化娱乐、休闲健身等生活照料服务的公益性、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老年人实际需求,科学设置服务内容,机构开展助餐、乐学或其他助老活动天数全年不少于200天优先保障农村留守、孤寡等困难老人的需求。指导建立经费收支、人员聘用、设备管理、消防安全、服务规范等规章制度,并落实财务公示制度,每年至少开展1次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幸福院运营质量抽查工作。将农村幸福院运营质量列入养老服务发展指数,纳入省对市政府绩效考核和乡村振兴的重点内容。来源: 养老服务处 王靖夷

2021-06-08 09:36:36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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