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补充耕地工作,及时将3300亩补充耕地任务分解下达至所辖乡镇(街道),并制定责任清单,严格考核制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该项工作任务。
通知明确,3300亩补充耕地任务中,3015亩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通过土地综合整治、生态修复等项目落实,285亩由农业农村部门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落实。
通知指出,土地综合整治、生态修复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统筹考虑农用地、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在实现良好的社会、经济、生态综合效益的同时,增加优质耕地面积,提升原有耕地质量。
通知要求,各地要规范补充耕地项目设计,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和建设标准,加强对补充耕地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积极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新增和改造耕地应尽量利用剥离的耕作层土壤改善耕地土壤条件,确保补充耕地质量符合要求。强化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项目建成后及时与项目所在地乡镇或者村集体签订项目移交管护协议,明确管护责任,确保新增耕地稳定耕作。
通知强调,对未完成年度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地区,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在整改到位前,除省及省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外,暂停受理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申请。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的,超额部分可结转用于下一年度考核;超额完成补充水田任务的,超额部分可用于冲抵旱地改水田提质改造任务。违法建设占用耕地的,相应追加下一年度补充耕地任务。 【海峡资源报 齐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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