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福建海事局组织召开了全面深化现场综合执法机制建设宣贯会,徐增福局长、王华明副局长及机关相关处室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分支局及海事处人员在各视频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上,厦门、平潭、宁德海事局分别汇报了《意见》贯彻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意见建议。局指挥中心结合各分支局反馈问题详细介绍了《意见》起草背景,系统讲解了福建局深化综合执法机制的基本模式、实施流程及重点工作。最后徐增福局长作总结发言,肯定了“十三五”以来机制运行的取得的成效,指出了全面深化现场综合执法机制是从讲政治高度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重要举措,是“刀刃向内”提升海事履职科学化、专业化、效能化水平的重要保障,是着力打造全要素“水上大交管”推进现场动态管控体系和管控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是培养海事执法人才,全力打造海事执法铁军的重要手段。全局上下务必要端正认识、全力抓好新机制的深化实施工作。一是要高度重视,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分支局、海事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承担起总负责、总协调、总督导的职责,分管领导要盯住、把关、督导,迅速将文件精神学习理解到位、部署落实到位,从严杜绝“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切实建立“省局抓统筹部署、分支局抓总体推进、海事处抓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机制建设运行。二是要强化担当,确保责任明晰到位。省局相关处室必须要将本部门对口的业务工作融入综合执法机制,并做好人力资源和执法设施设备保障;分支局要摒弃“二传手”思维,按照职责要求落实好支撑、督导、协调、保障工作;海事处要关注好每一个执法细节、落实好每一项执法任务、关闭好每一个问题隐患,确保新时期现场综合执法机制在基层建设不走样、运行有质量。三是要抓好重点,确保支撑保障到位。全局上下要重点抓好综合指挥室建设、任务流转闭环、配套文件修订、信息化系统建设、辩证处理好几个关系等五项重点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全面履职意识不够到位、基层基础基本功不够扎实、现场监管执法不够有力等问题,切实提升海事履职科学化、专业化和效能化水平。
下一步,福建海事局将根据本次会议精神,三级海事机构同频共振、全力抓好现场综合执法机制建设,明确关键领导责任,强化系统建设,精准管控督导,确保综合执法机制在两个层面和两个界面运行好、四个重点支撑机制建设好、四项综合保障工作落实好、四个具体实施环节实践好,推进海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服务建设“海上福建”和福建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战略发挥重要作用。
|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国际联网备案
海峡风网 版权 所有©1997-2017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举报邮箱:jubao@123777.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