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取消4项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

近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物流降本增效决策部署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优化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便利开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省厅发布《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取消一批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闽交政法〔2021〕4号),取消了“新增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能力评审及结果公布”“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迁址检测能力评审及结果公布”“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改建检测能力评审及结果公布”“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增加检测线检测能力评审及结果公布”等4项行政审批的公共服务事项。

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或者《资质认定标准变更申请审批表》,并按相关规定实现与福建省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联网系统,即可在资质认定范围内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客、货运输车辆进行检验检测及技术等级评定。此举大幅度精简了“三检合一”检验检测机构审批办事流程,优化了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机构地域分布,方便了道路运输经营者就近检车,对于减轻道路运输经营者负担、优化道路运输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厅政法处、省运输中心、省交通保障中心)

2021-07-26 10:15:29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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