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回头看”取得实效,鲤城区建立“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组织领导机制,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鲤城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协调推进全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
二是开展排查整治。区农水局和区自然资源局联合制定《鲤城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方案》(泉鲤农综〔2021〕6号),明确排查整治范围、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步骤、工作要求等,全面推动排查整治工作。截至7月5日,全区共排查大棚房7棚,排查面积约36.5亩,其中金龙街道办事处排查3棚约6.5亩,浮桥街道办事处排查4棚约30亩,未发现违规问题。
三是及时上报信息。建立简报制度,鲤城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全区每周排查工作进展形成工作简报。行动开展以来,共组织编发3期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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