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联合发文,决定命名我省厦门市在内的16个城市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
2018年起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商务部在全国组织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厦门市被列入第一批创建城市名单。三年来,在省、市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机构的指导下,厦门市围绕完善城市配送物流基础设施、推广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普及应用、优化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推广先进运输组织模式、推进信息互联共享、落实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等重点任务,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积极探索绿色城市配送工作新机制,完善政府、企业、协会三方合作模式,形成了新能源物流配送车生态体系和“生态和谐、普惠民生、智慧引领、管理多元”的绿色物流发展格局,探索出了一套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的“厦门经验”。(厅运输处、省运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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