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正式印发出台《厦门市交通运输领域首次或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公布首批25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涉及公路路政、道路运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领域。8月13日,厦门市交通行政执法支队依据《办法》开出首张不予处罚决定书。
13日,厦门市交通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环岛干道附近巡查时发现一部渣土车存在渣土掉落、污染路面情况。执法人员对渣土车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当场整改。
鉴于该违法行为轻微且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且驾驶员按要求积极主动改正,符合“首违不罚”条件。执法人员根据《办法》细则,对这部车辆污染路面的违法情节给予启动容错纠错执法程序,开具了厦门首张不予处罚决定书。
据悉,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将在道路运输和公路路政执法方面,全面推动《办法》正式落地实施,并配套相应的责令整改、指导、告诫、约谈等柔性监管措施,同时向社会公示公开,督促执法人员尽职履责,依法依规作出免罚决定。(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
|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国际联网备案
海峡风网 版权 所有©1997-2017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举报邮箱:jubao@123777.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