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建立“大棚房”问题常态长效监管机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市设施农业用地监管,严格耕地保护,严防“大棚房”问题等农地非农化乱象,市农业农村局与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大棚房”问题常态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

通知要求,要严格落实“市级督促、县级落实、部门协同”的设施农业用地监管责任体系,明确责任分工,逐级压实属地监管责任。要健全台账制度,构建监管体系,各县每半年汇总上报一次县级设施农业用地信息管理台账。要强化巡查抽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每年至少对辖区内的设施农业抽查1次,乡镇政府每年至少对辖区内的设施农业全覆盖巡查1次。要接受社会监督,县级门户网站每年公开1次全县设施农用地备案信息、台账信息,乡镇政府每半年公开1次全乡镇设施农业台账信息,“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举报电话长期保留。《通知》的制定进一步巩固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成果,促进我市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

2021-08-20 12:19:35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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