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福建省种子条例》,推动集中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扎实推进我县林业种子依法治种进程。8月9日至15日,将乐县林业局组织开展《福建省种子条例》宣传周活动。
活动周期间,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条例核心内容,结合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条例宣传标语,开展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等形式,大力普及种苗法律法规知识,正确阐释条例的内涵和意义,面对面为群众答疑解惑,让群众深入了解《条例》,为《条例》的施行营造学法、普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过宣传活动,推动了林业干部职工进行《条例》再学习,推动种苗管理人员依法依规履职。据统计,共发放《福建省种子条例》及种苗法律法规知识试卷200份,宣传标语张贴120余张,LED走屏12条,横幅12条,发放读本《福建省种子条例》80本,宣传车12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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