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保持政策稳定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根据“四个不摘”要求,省财政厅积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保持财政政策稳定,调整优化工作机制,确保财政投入不减。

一是坚持多渠道筹集资金。“十四五”期间,继续按上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从省市县三级筹集资金,并保持投入力度不减,安排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是抓好衔接资金支出进度完善衔接资金管理办法,从跟踪。分析支出执行情况、加强资金项目对接、加快拨付进度、做好部门协调等方面,进一步提高资金支出效率和使用绩效。

三是支持推动试点示范工作以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村、重点。特色乡镇、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为重点,积极筹措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资金,支持产业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补短板。

四是推进在线监管扩面增效。将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监管项目,从原有37项扩大到40项,新增纳入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补助资金、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补助资金和村财收支。

五是帮扶易返贫致贫困难群众。针对性落实老弱病残特殊群体帮扶措施,及时将应对灾情新增项目纳入项目库,优先安排实施防止因灾返贫急需的产业就业帮扶、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修复等项目。

2021-08-27 09:46:33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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