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产权管理处公文流转、事项办理工作,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马上就办”,进一步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上级机关决策部署和本单位重要工作第一时间执行落实。近日,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张金霖主持召开限时办结制专题会议,结合《省国资委机关限时办结制(送审稿)》规定,对产权管理处各项业务工作限时办结进行具体研究。
与会同志对照《省国资委机关限时办结制(送审稿)》的具体要求,结合产权管理岗位职责,对标我委限时办结制规定,进一步区分审批、审核及服务事项,细化产权(资产)转让、企业增资、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发债、土地处置等办理程序及时限,在提高办理时效的同时确保审核质量不受影响。
会议进一步明确产权管理处职责范围内公务办理时限、产权管理处主办其他处室会同办理时限、产权管理处牵头提交委集体讨论时限,为下一步制订《产权管理处限时办结制》打好基础。
张金霖副主任最后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效能意识,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限时办结制。同时,要严把审核关,切实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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