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旅发委加强依法治旅工作为全域旅游发展保驾护航

2017-12-29 10:10:56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2017年,厦门市旅发委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厦门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等要求,进一步推进旅游法治工作,推动简政放权,加强对旅游者权益保护,优化旅游市场环境,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全面提升依法治旅工作水平,为全域旅游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创新经济特区立法,强化旅游法治保障。今年以来,厦门市旅发委参与制定了《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厦门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等涉旅经济特区立法和地方性法规项目。《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是全国第一部以促进社会文明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不文明旅游被纳入了重点治理清单,明确规定了旅游者、旅行社、导游等在文明旅游方面所承担义务及法律责任,这在旅游立法上是一个创新之举。《海上交通安全条例》对海上休闲交通安全做出了明确规定。通过各部门共建共治,强化了旅游法治保障。同时,市旅发委也在积极推动《厦门经济特区旅游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主动适应旅游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需要,对实践证明已经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及时纳入旅游立法。

二是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为全域旅游发展营造便捷有序营商环境。目前厦门市旅发委共有权责事项94项,其中,行政处罚40项,行政监督检查2项,行政许可2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公共服务3项,其他职责事项42项。建立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和规范运行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责任追究。专门成立厦门市旅发委“放、管、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出台《厦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方案》,统筹推进旅游“放管服”改革工作,提出具体优化措施。围绕“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时限最短”的目标要求,全面优化运行流程,在法定时限基础上按照30%的标准大力压缩办理时限。目前厦门市旅发委所涉审批事项时限已全部压缩在35%以内。同时,坚决砍掉无谓证明手续。取消了“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等中介服务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导游证等无谓证明材料。通过“放管服”改革的新进展、新突破、新成效释放更多办事群众、企业的获得感。

三是强化旅游执法,全力优化旅游市场环境。制定《2017年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并拟定阶段或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制定下发“春季行动”、“暑期整顿”和“秋冬会战”等专项行动方案,把“打击不合理低价游”作为旅游市场整治的重点,明确各部门任务分工,协调开展整治工作。今年以来,共收到旅游投诉371件,做到了及时查处、及时办结,达到办结率和满意率两个100%的目标。共检查旅行社225家次、旅游团队约13000个,收缴涉旅虚假宣传单3300多份,责令20家旅行社下架26条涉嫌不合理低价游线路产品,发出整改通知书41份。健全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厦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定工作制度》。截至目前,共立案调查47件,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4件,全年行政处罚罚款数额超60万元。近期,已分别对2家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旅行社作出行政罚款10万和20万元的处罚。

下一步,厦门市旅发委将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争取依法治旅工作取得更大进展,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快旅游立法工作。重点是完成《厦门经济特区旅游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二是加强旅游法制宣传。强化旅游从业组织和个人的遵法、守法和普法意识,促进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承担起自身责任、行业责任和社会责任;强化市民和游客的知法、守法和用法意识,促进其文明旅游、合理消费、依法维权。作者:厦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付锦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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