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全区电梯安全保障水平,台商投资区首次引入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并纳入2018年泉州台商区为民办实事项目。政府以统一投保的方式,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商区营业部签订《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协议书》,为全区行政办公场所、安置小区、学校和医院等使用的146台电梯购买了一年保期的电梯安全责任险。
根据《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协议书》约定,保险公司除承担事故责任赔偿外,还参与了对维保单位开展维保工作的监督,通过运用信息化管理提供维保质量监督和管理服务,为参保电梯建立全面细致的档案,实现对维保流程的监控,确保日常维保服务质量的提高。同时,保险公司通过定期对参保单位开展宣传培训,提高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和人们的安全乘梯意识。
借助保险机构实施电梯运行和维保的风险管理,主要目的是为电梯乘客提供安全可靠的经济保障,同时,能够有效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管理,构筑一个以市场力量为基础,通过强化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提高电梯维保服务质量,从而保障电梯安全运行,解决矛盾纠纷的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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