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等7设区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获批

9月30日,省政府对福州、漳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等设区市上报的市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作出批复,原则同意这7个设区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并要求上述设区市政府依据批准的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组织所辖县(市、区)抓紧编制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并按规定审批。

    省政府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真抓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组织实施,强化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进一步推动矿业绿色转型升级,加快构建节约、高效、绿色、和谐、可持续发展的开发利用保护新格局。

    要坚持生态保护优先,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正确处理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同时全面推进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要切实发挥规划的指导和管控作用,严格落实分区管理、总量控制、开采准入制度,对不符合规划和各类保护区管理有关规定的勘查、开采项目,不得批准立项,不得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不得批准用地。【海峡资源报 郑志鑫】

2018-10-18 17:23:15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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