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化县出台《关于强化社会救助机制建设进一步巩固提升扶贫工作水平的实施方案》,建立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机制,细化操作,有效帮助群众解决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家庭的临时性生活困难。
一是强化全县统筹领导。德化县政府成立强化社会救助和巩固提升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县民政局、农业局(扶贫办)、卫计局、财政局等职能部门及各乡镇为成员单位,直接协调指导开展社会救助工作。
二是提高乡镇组织能力。各乡镇成立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一名领导分管扶贫和社会救助工作,乡镇扶贫办与社会事务办(或民政办)实行联合办公,加挂“扶贫济困救急难办公室”,并在乡镇便民服务大厅设立受理窗口。
三是主动发现救助对象。依托村(居)党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公共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依靠村(社区)干部、村(社区)级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发挥责任主体作用;明确村主干为辖区内社会救助工作第一责任人;各乡镇根据县医管中心德化管理部每月发布的新农合补偿信息公示进行查询;筛查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较高的重病患者、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困难职工家庭等重点群体,主动发现需救助的对象,并征求群众是否需要救助。
四是打通急难救助渠道。打通困难群众申请救助和有关人员报告急难情况渠道。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救助及时,最大限度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的发生。
五是加强申请认定的指导。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是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以及因病致贫家庭的重病患者等为贫困对象申请医疗救助的要件,村(居)委会初步审核后送乡镇扶贫济困救急难办公室,乡镇政府及时入户调查并通过网络上报省民政厅审核。
六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宣传其作用意义、范围标准和工作情况,确保乡镇、村流程图上墙,政策宣传到户。组织各乡镇社会救助工作分管领导、经办人员、各村主干及角落(组)负责人员参加社会救助业务培训班,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考试,确保各相关责任人掌握政策,熟悉运用政策,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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