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碧水保卫战:将乐县检察院与水的“恩怨情仇”

2018-03-23 10:19:21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水是一切生命赖以生存,社会经济发展不可缺少和不可替代的重要自然资源和环境要素,每年的3月22日是世界水日(WorId water day),为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关心水、爱惜水、保护水和水忧患意识,促进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我国水利部确定每年的3月22日至28日为“中国水周”。

水污染并不只是环保部门的职责,也在检察机关的监管范围,将乐检察院从来没有忽视过水的问题,时时刻刻都在发挥其职能,为守护碧水蓝天保驾护航。

与水污染结“仇”

2017年5月份期间,廖某利用他人租赁的厂房内,在未办理任何环保手续的前提下,从事不锈钢门窗加工。在电解、抛光、清洗产品的过程中,会产生含有污染环境的重金属废水,在未通过任何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未建立相应的配套水污染防治设施等情况下,放任废水经地面流入排水沟,途径蓄水池后向外排污。经现场采样监测,排水沟积水总铬含量分别为5.66mg/L,超标4.66倍,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查证属实后将乐县检察院依法以污染环境罪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水,万物赖以生存的根本,然而伴随着经济发展,各种水污染事件频发,“水”问题越来越严重,将乐县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严惩污染水环境的各类犯罪,与污染者结“仇”,誓和污染者较量到底。

与水资源结“情”

将乐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工作大局,助力“深呼吸小城”生态县发展战略,多次组织该院青年干警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身体力行倡导保护水资源:

到漠源村水源地开展主题为“保护饮用水源共建生态文明”的志愿活动,植树绿化,捞取水源地漂浮垃圾,清扫库区卫生。

 
   

依托巡回检察室,深入南口、万安等乡镇开展保护环境宣传,检察人员通过发放宣传单、设置漫画展板、扫描官方二维码、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与保护环境密切相关法律法规,鼓励他们积极揭发检举污染水源,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线索,提高群众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生活的意识和能力,为凝心聚力打赢碧水战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年来,活动现场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待群众法治咨询近160人次。

 
   

接下来,将乐县检察院将建立保护生态环境预防机制,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犯罪预防调查等措施,提升广大群众生态环境法制意识,促进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为建设产业发达、政治清明、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态宜居的中央苏区经济强县和闽江上游中心城市提供检察服务和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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