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尤溪县制定了县审计机关与该县委巡察机构工作协作机制。
一是沟通协调,县委巡察办在研究巡察计划、县审计局在拟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相互提出巡察与审计建议;二是协助配合,巡察时,因财经专业需要,由审计人员协助,审计时,因审计手段限制,可提请巡察办适时介入;三是信息互通,县委巡察办将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纳入巡察内容,审计机关将巡察办确认需要审计的事项纳入审计内容;四是成果共享,县委巡察办将审计提供情况以适当方式反馈审计机关,审计机关将巡察移交情况也以适当方式反馈巡察办。通过巡审结合,提高审计权威、巡察成效。(尤溪县审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