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督导组莅临厦门检查指导

2018-06-29 11:16:51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62526日,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督导组莅临厦门市检查指导。督导组由省农业厅姜绍丰副厅长为组长,成员由省农业厅经管处、省卫计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组成。厦门市副市长张毅恭参加了在海沧区的督查,厦门市农业局局长吕参军、副局长郑振兴及相关人员全程陪同检查。

  督导组一行先后深入海沧区后井村、凤山社区和翔安区何厝社区、大宅社区进行实地督导考察,详细了解村(居)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及工作进度等内容,实地查阅区、镇(街)、村(居)三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档案资料,将组织领导、出台政策及改革中清产核资、成员界定等相关细节与中央、省的要求进行详细对照检查。督导组对厦门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厦门市改革工作措施有力、基础扎实、保障得力,工作成效明显,勉励厦门市再接再厉做好全国整市试点工作。

  姜绍丰副厅长强调,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深刻领会改革精神,强化措施,按时保质完成改革任务。一是明确改革目的意义,推进改革的目的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让农民有获得感;二是把握改革时间节点,厦门是全国改革整市试点之一,时间紧任务重,市、区、镇(街)三级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今年在完成清产核资工作的基础上,争取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三是明确改革环节,各级都要明晰改革是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合理确认成员身份,进行股份量化,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农村集体资源,多种形式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环环相扣,有序推进;四是守住底线,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不能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少了、改没了,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切实保障农民财产权利。(厦门三农网,厦门市经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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