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22日开始,民政部门将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昨日,这则消息在北京、杭州、岳阳、襄阳等国内多个城市发布。
晨报记者昨日从厦门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了解到,目前厦门依然可以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也并未接到何时停止办理的通知。
记者了解到,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为了证明个人已经在民政部门登记过结婚,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则是证明个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即市民通称的“单身证明”。
“单身证明”有什么用处呢?
据湖里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介绍,“单身证明”用途非常广泛,可用于房产、派出所户口办理、办理签证和银行贷款等,但前来开具证明的市民主要用于买卖房产和银行贷款,办理市民的年龄从20岁到90多岁不等。2014年,湖里区共开具单身证明3000多份,平均每日开出十几份。
据了解,开具“单身证明”仅需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即可,但年龄需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才可开具。
不过,开具的“单身证明”具有一定的区域和时间限制。根据民政部门规定,“ 单身证明”只能表明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所辖范围内目前无婚姻登记记录。也就是说,这份证明只表示当事人在有限的范围内、有限的时间内暂无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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