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政府将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纳入政务督办

2016-10-31 16:26:39     来源:     编辑:bj001    

近日,三明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下发《关于全市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情况的通报》,专题督办全市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据统计,自2014年以来,三明市共摸排出33处区域性火灾隐患,经过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整治,有12处区域性火灾隐患已整治完毕并通过验,三元区红杏商场火灾隐患正在申请组织验收,还有20处区域性火灾隐患未整治到位。
  为推进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总体进度,督办通知强调了“三条硬性措施”:一是要加大工作力度。各县(市、区)政府和行业部门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作为当前火灾防控的首要工作,确保有整治方案、有工作进度、有阶段性成效,按时保质完成整治工作。二是要分类分步整治。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探索不同类别的区域性火灾隐患的治本之策,研究制定合理“近、中、远”阶段整治措施,落实配套措施、责任和资金,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对于城中村、棚户集中区中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无消防车通道等短期无法整改的隐患,属地政府在落实火灾防范措施的同时,要将其列入城市改造或拆迁计划进行彻底整治;对于文物建筑集中区各级文保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将消防安全列入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指导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要组织辖区消防中队制定针对性灭火救援预案,开展至少一次灭火救援实战演练。三是要要落实跟踪问责。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要求,抓好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各级消防联席办要加大整治工作的协调推动力度,强化督导检查,及时向属地政府提请、汇报有关工作,督促整治工作完成。对于责任不落实、火灾隐患整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问责;引发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据悉,在年底,市政府将召开区域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交账会,将各地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评、“平安创建”、“文明城市创建”以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内容。作者:李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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