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平市公安局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

2016-12-26 16:59:47     来源:     编辑:bj001    
2016年以来,南平市公安局在省公安厅和南平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认真履行公安机关职能,以加强公安行政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为中心任务,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建设服务型政府、阳光政府,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有效地提高了全市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行政效能。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围绕法治公安建设总目标,持续强化组织领导
1、积极开展调研,认真谋划推动。南平市局党委高度重视公安法治建设,2016年初,市局党委就组织精干力量成立调研组,由市局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基层所队,以座谈会、实地查看、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围绕“敏锐维稳、主动治安、实力应对”三个主题开展调研,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就是了解执法办案实践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就2016年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思路集思广益,广泛征求基层民警意见建议,为市局研究部署各项工作提供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市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多次听取有关调研情况的工作汇报,并反复讨论、研究,在此基础上以解决突出问题为抓手,就推进执法主体、执法制度、执法管理、执法监督、执法信息化等一系列问题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为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明确了目标方向。市局先后在浦城、建阳、延平等地召开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持续部署、升温、加压、推动,同时,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对全市法制民警和法制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
2、突出奖惩机制,营造争先创优氛围。加大对个案执法质量实行奖惩,努力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对县级公安机关在2016年省厅执法质量考评中个案成绩取得满分的,南平市局将在2016年度县级公安机关考评执法质量中奖0.2分;取得85分(含85分)以上的个案,将在2016年度县级公安机关考评执法质量中奖0.1分。同时,对县级公安机关在2016年省厅执法质量考评中出现个案不合格的(60分以下),将在2016年度县级公安机关考评执法质量中倒扣0.2分,以此来促进各县市局领导和民警高度重视执法质量工作。
(二)完善执法制度,补齐执法规范化建设短板
1、建立贴近实战的执法指引和规则。针对我市公安机关基层执法的难点及薄弱环节,在已出台《刑事案件侦查阶段证明标准的指导意见》、《规范常见治安案件基本证据规格的指导意见》等证据指引的基础上,南平市局制定出台了《关于涉案电子数据取证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查处赌博违法行为裁量幅度的补充通知》、《南平市公安局关于规范伪造、变造或者买卖驾驶证的刑事案件办理的通知》、《南平市公安局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执法规范,解决了困扰基层的执法难题。这些制度规范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为基层公安机关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2、健全完善涉案财物管理。我市公安机关认真落实全省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暨泉州现场会精神。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许晓青多次深入基层调研指导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在认真调研和征求意见基础上,把泉州经验和自身实际有机结合,因情因地制宜,出台了《南平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意见》贴近我市实际、精细实用,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全面应用条形码管理,实现信息化管理。目前,此项工作进展良好,各地已全面启用了条形码管理涉案财物。同时,我局还将涉案财物管理纳入执法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涉案财物管理的日常检查、督导和考评。全面落实“三个百分百”(涉案人员物品百分百进场、执法办案百分百安全和场所管理百分百规范)工作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考评。
(三)深化执法机制改革,提升执法效能
1、全面完成受案立案改革工作。出台《南平市公安机关受案立案管理工作办法》,该《办法》紧密结合我市公安执法实际,对受案立案制度的总体目标和原则、案管机构的设立和职责、受立案流程及监督管理等均作了具体规定。南平市局机关和10个县级公安机关全部挂牌设立了案件管理中心并指定专人负责受案立案管理工作。南平市局还专门为案件管理中心增配了1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民警和1名具有法律专业的文职人员。南平市局案件管理中心迅速启动工作,加强受案、立案日常管控,设立了11种台账,对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涉及的36项指标纳入日常管理。
2、落实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机制。在全市公安机关全面推行刑事案件由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制度,在法制部门设立专门的刑事案件审核岗位,由法制部门统一负责刑事办案关键节点,尤其是强制措施的使用进行审核把关,案件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必须由法制部门统一负责对口衔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相关业务部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在法制部门设立专门的案件审核岗位,配备相对固定的案件审核人员。审核人员均由较强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并有3年以上办理刑事案件的执法工作经验,对检察院作出批捕(或不批捕)决定、退回补充侦查、复议决定等也均由法制部门统一接收,再转各办案单位办理。
3、健全完善派驻法制员工作机制。市局在原有法制员制度基础上健全完善《南平市公安机关法制员工作规定》,并出台《南平市公安机关派驻专职法制员及奖惩规定》。明确要求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城区派出所、刑警大队、交警大队、中心城镇派出所等案件量多、执法任务重的所队实行派驻专职法制员制度,其他所队实行兼职法制员制度。派驻专职法制员的所队,其所办的案件须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批的,在所队领导审核后由专职法制员进行审核。同时,还对法制员的任职资格、选任程序、职责任务等都作了更明确的规定和探索。目前,全市各县级公安机关均在已在原有基础上在城区派出所、刑侦、交警等单位推行了派驻专职法制员机制,全市派驻专职法制员人数达到35人。法制员队伍得到进一步强化,法制员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并取得良好成效。
4、积极探索推行执法办案积分制。《邵武市局为激励广大民警想办案、多办案、办好案、深化执法办案工作体系建设,在不断完善并积极借鉴其他地方公安机关经验的基础上,推行了执法办案积分制,并出台了邵武市公安局案件办理积分制度(试行)》和《邵武市公安局执法考评奖惩办法》
等配套制度。积分制将办案民警、法制员和法制民警均纳入积分制管理范围,将执法数量、执法质量与执法效率相结合。积分评定结果与评先评优、提拔任用、岗位调整、培训曝光、“三项制度”、经费保障等挂钩,实现了“三个转变”和“两个提升”即:执法考评由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执法管理从滞后型向动态型转变、执法应用从惩处型向激励型转变的“三个转变”和“民警执法办案的积极性、全局执法效能”的“两个提升”。一是激发了民警执法办案积极性。二是提升了执法队伍管理效能。
5、改革完善报捕和移送审查起诉工作。针对年初我市刑事案件不捕、不诉现象呈现上升的趋势,市局法制部门主动作为。一是积极与检察院进行沟通。从邵武、武夷山、浦城等地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中精心挑选出具有代表性的不捕、不诉案件与市、县两级检察院进行重点研讨,查找出现不捕、不诉的共性问题,积极争取检察机关的支持和指导,并在办案流程、证据规格、沟通机制等方面取得一致认识。二是鼓励基层公安机关对轻微刑事案件尽可能采取直诉方式。对不具有社会危险性、不属于应当报捕情形且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鼓励办案民警在查明案件事实、全面收集证据的基础上,尽量走不捕直诉程序,提高批捕率和起诉率。三是严格落实集体议案制度。要求各地对重大、疑难、复杂且有争议的刑事案件,或者可能引起控告、信访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启动集体议案机制,解决疑难问题,确保刑事案件质量。今年1至11月,我市公安机关在刑事立案与去年同期大幅度下降31.26%的情况下,报捕数仍然同比上升13.47%,起诉数同比上升16.75%,办案质量明显上升。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简政放权
2016年,南平市公安局对公安机关市级行政审批的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保留了爆破作业单位许可(分级审批)这一项行政审批中包含的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出具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等三项中介服务,并按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南平公安公众服务网上进行了公布;调整和完善11个市级公共服务事项;全面落实“一个窗口”受理及规范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名称、编制服务指南、精简申报材料。按照“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对照公布的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清单,精心组织编制了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审查工作细则;市局的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全部入驻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南平分厅,市本级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均实现网上申请,方便了群众办事和查询;成立了全市公安机关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许晓青担任组长,负责领导全市公安机关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同时,我局还建立了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南平市公安局“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不断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有效规范监管行为,积极创新监管方式,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努力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质量不稳定。我市部分县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不稳定,各警种之间的执法质量也存在差异,容易出现波动。全市公安机关在省厅2016年的执法质量考评中也出现了较大滑坡现象。二是个别民警执法安全意识还不强,极易发生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现象,民警执法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还不平衡,部分县市局执法记录仪和同步录音录像使用还要继续强化。四是创新意识不强。少数一线执法民警思想固化,探索创新意识不强,一些瓶颈问题长期难以突破,难以形成好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五是执法制度落实方面执行乏力。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执法制度未得到有效落实,特别是执法责任追究机制的震慑力不够,客观上导致了执法随意性等顽疾久治不绝。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2017年,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将以建设法治公安为总目标,以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载体,找问题、补短板,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以提升案件执法质量为重点,努力提升个案办理质量,确保执法底线,杜绝错案发生。
(二)强化对接处警、受立案、调查取证、监督检查等执法活动的全过程记载,有效规范执法活动,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
(三)深化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执法勤务民警实行执法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执法工作;将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内容作为执法勤务职位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的重要内容;将中级执法资格作为担任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机构负责人以及主办侦查和案件审核人员的必备条件;取得高级执法资格的,纳入公安法治人才库,同等条件下,优先晋级晋职。
(四)认真落实公安执法改革任务,加大推进受立案制度、执法办案积分制、案件主办民警制等改革任务。
(五)细化执法标准和指引。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执法实践,不断修改完善公安机关执法标准,为公安民警提供健全、完备、可操作的执法指引。
(六)加强执法能力培训。科学设置教育训练内容,将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公安机关常用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公安民警入警训练、晋升训练、专业训练、发展训练的重要内容;实行法律要求与实战应用相结合的执法培训模式,强化一线执法民警现场处置、调查取证、规范使用办案区、出庭作证、信息化应用以及武器、警械使用等方面的实战模拟训练。
南平市公安局 
分享到:
更多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国际联网备案

   视听节目制作许可证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互联网出版机构 闽ICP备160236913号-1

海峡风网 版权 所有©1997-2017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举报邮箱:jubao@123777.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