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厦门市建设局继续结合放管服工作要求,全面梳理、调整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
根据《厦门市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厦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市建设局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的批复》(厦审改办〔2016〕67号)和《厦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厦审改办〔2016〕44号)等要求,积极推进两单融合,经过多次调整,发布最新版《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调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厦建法〔2016〕7号),向社会公布局权责清单(2016年11月版)。
调整后的建设局行政权力清单“行政监督检查类”由原来45项调整为32项,权力清单相应由300项调整为285项。责任清单相应调整为373项。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清单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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