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6-12-30 09:30:26     来源:     编辑:bj001    
2016年,翔安区政府严格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围绕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建设目标,大力加强基层依法行政,切实增强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着力强化依法行政的基础,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全面建设法治翔安,总结形成“136”工作思路(即依法行政工作要始终围绕服务翔安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一条主线;依法行政工作要始终依托区法制办、区法律顾问团、基层法制联络员三大平台;依法行政工作要始终坚持以法治理念为统领、以科学制度为支撑、以规范程序为核心、以基础建设为重点、以能力提升为根本、以监督落实为保障六项举措),为翔安区实现“一率先三突破,争创五大发展示范区”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基本情况
(一)以强化责任为重点,全面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组织机构。切实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的,区直各部门、镇(街)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调度、协调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并根据人事变动适时调整。各镇(街),区直各办、局,各相关单位(以下简称“各级行政机关”)均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领导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日常工作中,将依法行政任务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部门责任。区政府明确区政府法制办着力做好全区依法行政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负责组织宣传、学习培训等工作,具体承办重大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论证、依法行政监督考核、行政执法监督、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任务。目前区政府办公室加挂了“政府法制办公室”的牌子,依托区政府办法制与督查科,形成法制办主任、副主任各1名,科长1名,科员1名,非编人员1名的政府法制机构基本架构,其中,专职从事法制工作的有3人。
同时,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区政府建立健全法制联络员工作制度,重新选聘29名政府法制工作联络员,逐步提升全区各部门的法制工作水平。目前,全区形成了推进依法行政“一盘棋”、部门协作“一股劲”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是整体部署,强力推进各项工作。区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副区长多次听取法制工作汇报。三年区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依法行政议题,分别听取“六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七五”普法规划编制、清理规范性文件等议题,并多次邀请省市专家学者为全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做依法行政等法治专题讲座。
(二)以程序建设为重点,全面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一是建立学法制度,提升依法行政意识。为增强全区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区政府先后出台《翔安区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明确了重点学法内容,详细规定了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领导干部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法律制度、领导干部学法测试制度等四大制度。近年来,组织学习了新《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区政府还结合“两学一做”法制专题教育活动邀请市法制局领导举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辅导讲座。积极落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坚持并完善领导干部及公务员法律知识月月考制度,建立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学法用法守法报告制度,形成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长效机制。
二是固化行政决策范式,促进民主依法决策。修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系列制度。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及区委常委会讨论研究。建立专家论证机制,对牵涉面广、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健全完善决策跟踪反馈机制,全面评估政策执行效果,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实重大行政处理决定备案审查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违反科学民主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区政府在出台重大政策、安排重大事项、建设重大项目等决策前均做好事前的调研、论证、咨询工作,广泛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近年来,在研究制定小流域整治、退养农渔民转产就业、公交路线规划调整、地名命名、公园建设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大事项,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听取意见论证制度和集体研究制度,确保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
三是完善法律顾问团制度,助力法治翔安建设。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优化政府法律顾问团人员配置,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团履职条件,保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根据区长分工和法律顾问特长,指派政府法律顾问团的12名专业法律顾问担任区政府领导的日常法律顾问。一年来,法律顾问团共出具各类法律意见书24份,参与区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各类专题会议58场次,开展专项法律论证18场,协助审查规范性文件15件,紧密结合区情热点和难点问题,刊发了28期《区领导决策参考》。区直各单位普遍建立法制联络员,其中5个镇(街)和8个区直机关部门聘请了法律顾问,初步构建了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
(三)以加强执法资格管理为重点,全面深化执法监督力度
一是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制定翔安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方案,经审查,依法确认25个行政机关,9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14个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组织为区级行政执法主体;全面完成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清理工作,审查通过持有《厦门市行政执法证》302人。同时将厦门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
二是配套规则制度,凸显规范。制定《翔安区行政处罚参考文书格式》及《翔安区行政执法案件程序规范(试行)》,从立案、调查、审查、听证、决定、执行等方面,对包括行政处罚在内的具体行政行为作了格式化的程序规范。
三是强化卷宗评查,凸显落实。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与区检察院联合开展4次行政执法卷宗评查工作,共抽查了19个区直机关近80多份行政执法卷宗。及时召开行政执法卷宗检查反馈会,与被检查部门现场交流,指出问题,回答疑问,确保整改成效。通过卷宗评查,切实提高了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四)以清理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翔安区对全区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工作。经法制部门集中审核和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区政府第97次常务会集体研究,决定《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举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奖励办法的通知》等41份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决定《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翔安区关于清理整顿涉农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意见的通知》等24份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清理结果。
二是认真落实前置审查制度。贯彻落实《翔安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及《翔安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工作规则》,一年共接受各级行政机关报送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9件,按照“五审查”原则,从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及规范性等方面对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细致审查,提出切实可行的修改意见65条,充分保障了区政府重大决策的合法性。
三是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了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截至12月10日,一年区政府共向市人民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9件,报备率、合法率均达100%。
(五)以简政放权为重点,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公开区直各政府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严格按照对外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行使行政职权,打造阳光政务,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审议通过的《翔安区区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目录》已于2015年6月底以部门正式发文的形式按要求完成公布。同时对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截止目前,全区行政权力事项共计1492项、区级部门责任事项共2228项。完成镇街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明确各镇街的职权事项和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二是优化审批流程,推动并联审批。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和规范审批项目,全面开展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梳理、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推进并联审批,实现提速增效。结合深化和完善“多规合一”工作,依法推进建设项目流程再造,提升审批服务效率。
三是亮化审批程序,完善行政监督。全面推行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提高审批实效,形成网上申报、受理、流转、审批的行政服务新机制。抓好市民网上诉求和电话诉求的快速处置,帮助广大群众排忧解难。一年,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5次,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118件,满意率100%;办理政协委员提案114件,满意率100%。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50条,有效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完善与法院、检察院的良性互动
一是强化行政应诉工作,加强与法院良性互动。先后制定《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翔安区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办法》等文件,加强行政应诉责任单位应诉责任,有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全区行政应诉工作。区政府两名分管副区长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出庭应诉。积极与法院开展良性互动,加强业务交流和信息通报,积极探索“行政非诉”案件裁执分离新做法,推动全区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工作。
二是大力推进“两法衔接”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工作。为促进依法行政,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区政府与区检察院联合制定《翔安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建立健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目前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和全区18家区直行政执法机关均已接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录入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65件,并促进12件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三是畅通行政复议途径,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提供法律咨询等途径,促进群众进一步了解、接受行政复议。公开行政复议机关的办公地址、电话等信息,为来访群众提供《复议须知》、《申请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等各类便民手册,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加强与信访机构的有效衔接,引导符合行政复议条件的信访案件进入行政复议法定渠道依法解决。一年来,区政府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作为被复议申请人1件,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答辩,并被市行政复议委员会依法予以维持。
二、2017年工作计划
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制度,提高文件质量。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明确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权限和起草程序,强化部门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听取公众意见的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和统一有效期管理。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部门一并发布政策解读,便于公众理解执行。
二是继续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升执法水平。推行更严格的执法证件资格审查和培训考试制度,加快推动重要法律规范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建立健全,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与行政诉讼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编制发布区、街道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公开实施行政审批申请、受理、决定告知等运行流程。
四是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更好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决定,进一步推动区政府及工作部门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促进政府法律顾问忠诚履行职责,在主动提示预报法律风险基础上,更善于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厦门市翔安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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