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以程序建设为重点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2016-12-30 09:32:39     来源:     编辑:bj001    
近年来,厦门市翔安区以程序建设为重点,对政府公共权力运行中涉及的重大事项决策、政策制定、会议议事、行政监督、依法行政等制定了具体制度,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推动政府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进程,有效地优化了政务环境,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是建立学法制度,提升依法行政意识。为增强全区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翔安区政府先后出台《翔安区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明确了重点学法内容,详细规定了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领导干部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法律制度、领导干部学法测试制度等四大制度。近年来,组织学习了新《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区政府还结合“两学一做”法制专题教育活动邀请市法制局领导举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辅导讲座。积极落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坚持并完善领导干部及公务员法律知识月月考制度,建立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学法用法守法报告制度,形成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长效机制。
二是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民主依法决策。修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系列制度。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及区委常委会讨论研究。建立专家论证机制,对牵涉面广、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健全完善决策跟踪反馈机制,全面评估政策执行效果,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实重大行政处理决定备案审查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违反科学民主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区政府在出台重大政策、安排重大事项、建设重大项目等决策前均做好事前的调研、论证、咨询工作,广泛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近年来,在研究制定小流域整治、退养农渔民转产就业、公交路线规划调整、地名命名、公园建设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大事项,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听取意见论证制度和集体研究制度,确保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
三是完善法律顾问团制度,助力法治翔安建设。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优化政府法律顾问团人员配置,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团履职条件,保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根据区长分工和法律顾问特长,指派政府法律顾问团的12名专业法律顾问担任区政府领导的日常法律顾问。一年来,法律顾问团共出具各类法律意见书24份,参与区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各类专题会议58场次,开展专项法律论证18场,协助审查规范性文件15件,紧密结合区情热点和难点问题,刊发了28期《区领导决策参考》。区直各单位普遍建立法制联络员,其中5个镇(街)和8个区直机关部门聘请了法律顾问,初步构建了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
(厦门市翔安区政府法制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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