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厦门市翔安区多措并举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积极畅通行政调解受理渠道,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有效维护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行政调解工作有人抓。建立了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研究解决全区重大、复杂的矛盾纠纷,统筹协调跨镇(街)、跨部门的行政调解工作。
二是积极强化制度保障,确保行政调解推进有方向。出台了《厦门市翔安区行政调解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调解工作程序。同时,各行政机关根据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和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矛盾化解目标,规范、完善本单位开展行政调解的工作程序,确保行政调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
三是加强各部门调解工作交流互通,促进“大调解”工作体系形成。行政调解是大调解工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翔安区积极建立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配合机和信息沟通机制,不断加强与人民法院、司法局、信访局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同时借助仲裁调解、专业调解等各种资源和平台优势,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形成解决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厦门市翔安区政府法制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