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统计局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总结

2016-12-30 09:36:17     来源:     编辑:bj001    
、加强法治组织领导,推进统计依法行政
1、加强对全统计法工作的整体规划和部署。一是制定并印发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和法治宣传教育计划(漳统办〔2016〕27号),结合漳州统计实际,对全年统计法治工作进行总体安排,就落实措施提出具体明确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和如期完成二是重新修订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考评办法(漳统〔2016〕35号),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统计法治建设,加强法治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发挥考评的激励导向作用。
2、召开法治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工作任务。我市召集各县(市、区)统计局分管领导、法治负责人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全省统计法治培训会议精神,总结2015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部署2016年主要任务,在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强化保障依法治统等三方面提出12项具体工作要求。会议还就落实统计监督检查、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农业普查法律法规宣传等工作任务进行了专题部署。
3、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统计法治工作组织领导。为贯彻落实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我局迅速成立漳州市统计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局长负总责,局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业负责人全力抓的责任制度,把依法统计作为一项全局性的工作来抓,采取有力措施,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确保统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建立和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
为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漳州市统计局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漳政办〔2016〕10 号)和《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统〔2016〕38号),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漳州市统计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漳统〔2016〕27号),从建立统计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抽查结果的运用等方面对本地统计系统推广随机抽查机制提出明确要求。为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机制落到实处,我局还依托统计各专业名录库建立分行业市场主体监管名录库,并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制定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按要求向市审改办报送“一单两库一细则”并向社会公开,为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打好基础。
此外,我局还不断建立健全统计法治工作相关制度。一是建立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制度。全市11个县(市、区)统计局门户网站全部建立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平台,今后对统计上弄虚作假严重的企业将予以上网公示。二是完善统计执法情况通报制度和典型案例曝光制度,并积极向省局提供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和曝光。三是坚持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对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处理由集体研究决定。四是完善联网直报企业统计报表警示、催报和查询制度,推行企业一套表和其他重大事项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制度,不断摸索新形势下的统计执法工作新模式。
三、创新统计普法形式,扩大统计法制影响
1、加强统计法制宣传的总体规划与部署。制定下发2016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漳统办〔2016〕27号),从开展统计“七五”普法宣传启动工作、强化统计系统法治宣传基础、提高普法宣传效果、创新普法宣传方式等四方面谋划今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明确宣传教育内容,分解目标任务,强化保障措施,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确定不同的普法内容,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统计普法工作。
2、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一是重新改版和印制《统计法》宣传手册2000册、印制统计法制宣传单10000张,利用统计监督检查、专业数据质量检查、统计继续教育等时机发放给各级政府和各类统计调查对象;二是认真落实《统计法》进党校的要求,在各级党政干部培训班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中举办新《统计法》知识讲座,结合各种典型案例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今年我市市委党校第30期副县(处)级干部进修班、第18期县(市、区)正科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和第32期市直单位正科级干部进修班、第16期市直副科级干部进修班均将《统计法》列入教学课程内容,并发放《统计法》宣传手册300本。三是结合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人口抽样调查以及“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等时机,通过发放统计法治宣传材料,制作宣传展板、举办谜语竞猜等活动向社会大众宣传农业普查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努力营造依法统计氛围。
3、坚持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提高统计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素质。2016年3月,局法制科以“敬畏统计法律,遏制数字造假”为题,与大家重温《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弄虚作假的有关规定,增强统计干部依法统计意识。局机关党委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重要讲话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精神,筑牢统计系统党员干部干净干事,遏制数字腐败的思想防线。2016年8月,局法制科及时传达全省统计系统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会议精神,并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组织大家学习了《统计法和统计法治建设》,不断强化统计干部依法统计意识。
4、开展《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知识竞赛。为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保障农业普查工作圆满完成,漳州市统计局多措并举广泛发动社会大众积极参加国家统计局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知识竞赛。一是及时发文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统计局、农普办积极发动本系统、本单位及各级普查机构、普查人员踊跃参加;二是动员本级农普办成员单位积极参加竞赛;三是在市局门户网站发布知识竞赛的通知、题目及答题卡,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加;四是结合“12.4、“12.8”宣传活动,将竞赛题目制作成展板,并发放答题卡发动社会群众现场参与答题。截至12月8日,全市共收回答题卡10011张,圆满完成了知识竞赛的组织工作。
四、统计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1、认真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我局于2016年3月在全市范围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从省局开会回来,一下动车,黄井南局长就直奔统计局,立即召开班子扩大会,将省局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第一时间传达给每位班子成员和各专业科室负责人,并当即成立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党组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随即迅速召集各县(市、区)、开发区统计局长召开全市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进行部署。根据治理重点,市局对照认识不足、数据造假、以数谋私、惩治不力以及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清理等治理内容迅速提出贯彻意见,严格按时间节点开展工作,按时查摆问题、制定措施、立行立改,并按要求上报领导小组名单、问题清单、文件清理报告和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经过认真自查,我市、县两级统计局均能恪守联网直报“四条红线”,未发现有数据造假、以数谋私和出台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等行为。对查摆出的“对基层单位统计人员培训指导不够到位”、“ 基层统计执法力量薄弱”、“ 为企业申报名牌产品、驰名商标、龙头企业出具统计数据证明”等不足,也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做到立行立改。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2、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圆满完成年度统计监督检查任务。根据年度统计监督检查计划,市局于8月28日-9月13日对诏安县、龙文区、东山县等3个县(区)开展统计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各级政府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执行情况、各地统计基础建设情况、县级统计机构依法开展统计工作情况和统计调查对象2015年以来统计报表的上报情况及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情况。共抽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和住宿餐饮企业、房地产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劳动情况统计调查单位各30家,建筑业企业单位21家。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的要求,根据《漳州市统计局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此次监督检查各专业抽取的对象中,有80%是根据各专业特点从有代表性的单位中选取,有20%是从各专业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则是从市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中随机抽取,真正实现了统计监管“双随机”抽查机制的落实。
2016年,市县两级统计机构通过统计监督检查与专项检查,发现、纠正和查处了一批统计违法违纪案件,全部消除了统计执法空白县。据统计,全市共立案查处统计违法行为38件,其中,给予警告38件,给予经济处罚33件,罚款4.67万元。通过执法检查,极大地震慑了统计违法行为,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
五、加强执法业务培训,着力提高执法水平
提高基层统计执法队伍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我局多次举办培训会,强化统计执法检查业务培训。
一是加强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建设。为克服没有专职统计执法队伍的困境,我局积极推行全员执法理念,以市局持有执法检查证的统计专业人员为基础,并由各县(市、区)推荐具备执法资格的法制人员和统计业务骨干各1名,建立漳州市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并于2016年8月举办全市统计执法骨干培训班,由市局工业、贸易、投资等统计重点专业的科长对执法骨干人才库人员进行授课,详细讲解各专业的重要指标及检查方法。市局法制科也就统计行政处罚基本流程和统计人员应掌握的统计执法检查调查取证方法和常用统计执法文书制作进行了培训,为统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有效履职打下基础。
二是组织统计干部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及考试。在去年组织全市36名统计干部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综合知识考试的基础上,今年又组织19名综合考试成绩合格的统计干部赴泉州参加省统计局举办的行政执法资格统计法知识的培训和考试。
三是积极参加全省农业普查条例和执法检查业务培训。市、县共有25名农普执法负责人和执法骨干前往龙岩参加为期一天半的农业普查法律知识和执法检查业务培训,为规范农业普查执法工作打好基础。
六、完成其他各项依法行政工作任务
一是完成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按时向市法制办报送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及法律依据、统计局行政执法证件清理报告和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并按要求在本局门户网站对社会公开。
二是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贯彻落实情况的自查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做好迎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贯彻落实情况督察的通知》(漳政办发〔2016〕44号)要求,就督察的八个方面逐项进行自查,并按时向市政府办报送自查报告。
三是建立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漳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漳州市统计局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局门户网站搭建公示平台。今年按市政府要求,对严重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信息将在局门户网站和“信用漳州”网站同步进行公示。
四是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事项撤销的后续相关工作。包括:完成国家统计局就撤销事项征求意见的反馈、对局门户网站相关内容的清理撤除,以及申请将统计从业资格认定事项撤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五是积极为国家统计局《民间统计调查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提供意见及建议。共提出6条建议供国家统计局修订参考。
六是完成市政府办《漳州市落实全面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反馈工作,分别向市审改办、市工商局做了情况说明,圆满完成《统计登记证》并入“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七是完成市政府办《2016年漳州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的反馈工作,并按要求成立漳州市统计局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漳统〔2016〕51号)加强组织领导。
八是完成市政府办关于《漳州市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反馈工作,逐步探索统计系统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相关举措。
此外还积极向市司法局推荐普法骨干参与漳州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评选;开展便民服务事项梳理工作,及时向市审改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和市效能办报送梳理结果和工作总结。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我市统计法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与预期的目标和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多不足。有待于今后逐步加以解决。一是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少数地方、部门、单位、企业领导统计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受利益驱动干扰统计数据的现象仍然存在,瞒报、虚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二是统计工作任务和力量的矛盾仍然突出,统计执法力量薄弱,尤其是县一级缺乏专职执法工作人员,法制人员兼职太多,任务繁重,常常处于应付上级任务的状态,影响法治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三是执法主动性不强,力度不够。个别县级统计部门担心统计执法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环境,不敢大胆执法,导致县对乡镇监督检查工作落实不到位,统计违法案件查处不到位,统计自由裁量权的执行不到位。针对以上不足,我们要正确认识,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落实,进一步提高法治工作水平,促进全市统计工作的健康发展。
2017年工作安排意见
统计法治建设事关统计改革和统计事业发展的全局,涉及到统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是统计工作顺利进行的根本保障。2017年要继续以推进依法行政为切入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依法治统的新思路,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要转变思路,改进方式。要适应统计行政执法环境的变化,采取比较灵活柔性的执法方式,防止行政执法的多、滥、乱,对于比较轻微的统计违法行为,尽可能通过说服教育的方式,促使其履行统计义务;要提倡“人性化”执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法喻人,注意把握分寸,做到宽严有度;要把统计执法过程变成服务、宣传和教育的过程,通过统计业务的指导和统计法制教育,让检查对象心悦诚服,针对问题,积极整改。
二是要规范执法,注重程序。各级统计部门和统计法制工作者不仅要敢于执法,更要善于执法,要按照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要求,认真总结统计法治工作的实践经验,找出存在问题,理清工作思路,以条款明确责任,以制度规范职责,以机制促进工作,严格规范统计执法程序和统计行政管理行为,不断改进和提高统计法治工作的质量。
三是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要抓住主要矛盾,强调标本兼治,找准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关键环节,加强规范化的分类指导,增强法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于统计工作不规范,存在问题较多,特别是领导不重视、统计工作力度不够的部门和行业,要加强监督检查;要落实法治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市、县两级联动法治工作体系,上下协调,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监审、督查以及专项检查等各项法治任务的全面完成。
四是要加强学习,建好队伍。统计法治工作政策性强,要求高,责任大。统计法制工作者既要熟练掌握《统计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又要熟知统计基本知识和统计方法制度。我局将切实采取措施,加强统计法制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业务培训,培养一批既熟悉法律又熟悉统计的复合型人才,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法纪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统计法制工作队伍。
特此报告。
 
 
(漳州市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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