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司法局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16-12-30 09:37:40     来源:     编辑:bj001    
一、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积极推进法制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积极推进法制建设组织领导,成立了漳州市司法局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积极参加市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以及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组织基层司法所长进行包括《人民调解法》以及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等依法行政法制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
2、按照市法制办要求,对我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进行全面清理,我局在职行政执法人员共24人,未发现存在《福建省行政执资格认证与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49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行为。加强对我局网上执法平台日常使用管理和维护,主动与市数字办沟通联系,确保平台的正常运行,并每月按规定上报我局行政执法案件情况;按规定完成我局今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统计分析、网上注册和数据填报工作。
(二)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按照市政府关于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事前防范为要、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风险化解机制,我局把“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下发了《漳州市司法局关于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意见》,与福建泾渭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聘任合同,由蔡丽�、王大彪两位律师担任我局的法律顾问。法律顾问依法为我局重大资产处置、重要合同签订等司法行政工作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提升我局依法行政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三)继续深化改革,认真完成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工作
1、完成本局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及流程图的编制和报送工作。通过多次梳理汇总并经市审改办公布,我局保留公共服务事项共9个大项含49个子项。进一步优化我局公共服务事项运行程序,简化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审核(批)流程和缩短办理时限,所有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环节严格控制在4个环节以内,承诺办理时限掌握在法定时限的50%以内,并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布,接受市审改办、市效能办和市服务中心管委会的效能督查和社会监督。依法依规开展本局公共服务事项涉及前置审批、中介服务和收费项目清理工作。经清理,我局目前经公布实施的公共服务事项中没有涉及前置审批、中介服务和收费项目。
2、落实规范“告知承诺制”。根据省市联动审批事项,比对省厅网上办事指南事项申报材料,调整和完善本局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一次性告知单的制作,分类绘制公共服务事项流程图和相关表格,报送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平台录入,方便申办人自助下载,确保省市两级网上联动审核(批)顺畅。
3、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提升监管效能。建立我局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按时上报市审改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的自觉、自律。制定了《漳州市司法局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和依申请其他行政权利事项审查工作细则》,逐项细化和完善审查环节、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要点、注意事项等;制定了《漳州市司法局关于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对法律服务行业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在本局局域网进行公布,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4、加强规范管理,继继做好服务中心窗口审核工作。一是授权司法局窗口统一受理和审批,全面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审批工作“三个百分百”;制定全年局领导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现场审批业务轮值表,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发挥派驻单位对行政服务中心协同保障作用。三是推行“十个凡是”,进一步精简审批材料。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关于规范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工作的通知》(闽司〔2016〕20号)和《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取消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部分申请材料的通知》(闽司〔2016〕108号)精神,对我局涉及的项目告知单进行调整,并报市行政服务中心。据统计,局窗口共精简109项申报材料。主动与市审改办、市行政服务中心联系,调整部分公共服务事项名称,将新增“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的审核转报”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等项目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四是加强制度建设,窗口强化岗位负责制,提升窗口人员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业务技能,确保办件优质高效,9月份获得“红旗窗口”称号,并获赠一面锦旗。截止12月13日,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共办理各类审核件260件。
5、积极做好本局电子证照梳理录入和推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服务工作。根据《漳州市进一步加强和推进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实施方案》,将我局已发放的所有存量证照统一汇集录入电子证照库,实现电子化转换。至12月14日,我局已完成电子证照录入1368本,其中法律服务工作执业证246本、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44本、律师执业证382本、律师事务所许可证58本、法律援助638份,为推行网上办理提供前期准备。积极开通网上申请服务,共开通30项服务事项,即律师管理16项、基层法律服务3项、司法鉴定9项、公证2项。
二、发挥职能优势,提升法律服务工作质量
(一)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序推进,目前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进入装修阶段,同时已建设6个县级法律服务中心,54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和526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联系点。
律师管理工作:围绕大局服务发展,继续深化律师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教育引导组织律师参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继续深化“法律服务进企业,问诊法律风险防控”活动。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机制,信访接访402人次,接待群众932人次,参与涉法涉诉疑难信访案件17件,办理群体性敏感案件26件。主动对接提供法律服务,继续深化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参加各级司法行政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的咨询服务活动6800人次。
法律援助工作:建立了市、县、乡(街道)、村(社区)四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和市县两级工、青、妇、老、残等社团组织及监狱、看守所、部队等特殊部门21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立法律援助分中心受理点和“12348”法律服务热线建设。降低门槛,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加大对刑事案件、农民工、老年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全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基础上,进一步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就医、就学、就业、土地承包、林权纠纷、城镇化进程中农民权益保障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今年来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064件,接待咨询人数2615人次,挽回群众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4442.88万元。
公证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公证工作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以服务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为切入点,共办理重大工程的招投标现场公证84件,涉及标的金额7.9亿多元。继续做好现场物证的保全证据公证业务,发挥该业务在民事诉讼、行政执法、行政诉讼领域中预防纠纷、便利诉讼的功能。
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严格把好司法鉴定行业准入制度和机构能力验证、认证认可和培训工作。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共有11项通过司法部司法鉴定技术研究中心举行的能力验证。开展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行业双随机抽查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强化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做好出庭登记制度,今年共有16人次鉴定人通过出庭质证解决鉴定意见争议,保证发挥司法鉴定在审判中的保障作用。
司法考试工作: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1288人,创历史新高。 按照司法部“平稳、安全、顺利、有效”和省厅党委提出的“五个百分百”工作要求,加强与公安、保密、无线电、一中考点等部门协调,确保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安全、考场安全、考试安全、人员安全,圆满完成考务组织工作,在省厅司法考试责任状评比中获得并列第一名。
(二)健全机制,强化社区矫正工作
强化监督管理措施,做到日常排查、节假日必查、重要敏感时期严查。创新管理模式,在两家台资企业建立涉台社区矫正基地,聘请10名台胞担任涉台社区矫正监督员。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集中清理社区服刑人员未执行刑罚两个专项活动,排查社区矫正安全隐患71件、重点对象157人,清理被撤销假释、撤销缓刑、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尚未收监执行罪犯12名。《市司法局切实抓好特殊人群管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被漳州信息、漳政要讯专刊报道,并受到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文标的批示肯定。
(三)突出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深入开展人民调解专项活动。集中开展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摸排化解工作;鼓励支持并规范个人品牌调解室创建,全市挂牌成立25家个人调解工作室。漳浦县官浔镇调委会等11个调委会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漳州市司法局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今年来共调处矛盾纠纷14014件,调处成功13977件,调处成功率99.74%。
(四)突出创新载体,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实效
科学谋划“七五”普法规划,积极筹备全市“六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七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出台《“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意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精神文明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综合考核指标体系,2016年普法工作全市绩效考评分值从0.5分提高到5分。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组织微电影剧本创作活动。开展了“12·4”宪法日诗联书画展,加大东山94岁法治宣传员林建德义务普法30年的先进事迹宣传报道力度。
三、存在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范围还不广,一村一法律顾问尚未全部列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范围。二是法治宣传载体创新有待进一步深化。
四、2017年工作思路
2017年,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省、市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水平。
(一)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工作
根据上级要求,进一步梳理规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对应省厅做好服务事项申请材料的梳理精简工作;继续做好局窗口统一受理和审批权限,压缩办理时限。梳理汇总本局权责清单;做好存量电子证照的录入工作;推行网上申请等网上服务工作。
(二)继续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工作机制和管理办法,推动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政府职能转变、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我局司法行政工作法制化。
(三)以服务主线,大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加快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站点)等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12348”热线平台。加大法律援助力度。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服务范围,推行运用互联网申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工作。推进律师工作创新发展。争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政府购买服务全覆盖;加强律师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律师与公检法的良性互动机制。推进公证业务延伸拓展,重点抓好深化金融公证业务和公证机构信息化建设,完善网上公证受理等工作。拓宽司法鉴定服务领域,加大机构规范化建设力度,推进机构开展认证认可工作,提升机构资质水平;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要求,全力完成好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各项工作任务。
(四)以全面启动实施“七五”普法为抓手,大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
全面启动实施我市“七五”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点推动各县(市、区)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当地绩效考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考核。持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健全完善考核标准。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工作意见,大力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形成新媒体普法矩阵。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五)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核心,加强社区矫正和矛盾排查工作
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基础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与市检察院联席会议、联合执法检查、检察官入驻、信息通报等四项工作制度。突出抓好特殊人群网格化试点工作,实现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多元化管理。深入开展日常性和专项性人民调解活动,深入开展重大不稳定问题和矛盾隐患摸排化解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漳州市司法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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