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食药监局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6-12-30 09:38:07     来源:     编辑:bj001    
(一)加强领导,不断增强干部依法行政意识
2016年,我局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领导多次在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上部署《纲要》贯彻落实工作。由法制科牵头多次召集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共同讨论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协调解决贯彻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同时,以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领法治建设工作,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坚持把领导带头学习法律、带头敬畏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作为强化法治思维的关键,建立健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任务,确保领导干部集中学法次数每年不少于两次,不断强化规则意识和程序意识,养成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习惯和思维,切实提高领导班子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并常态化推进全局机关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不断推进部门法制力量建设。
    (二)强化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我局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时间进度安排,并把抓落实作为检验领导干部政治上过硬不过硬、能力强不强、精神状态好不好、工作作风实不实的重要标准,将法治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列为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建立依法行政考察考评机制,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班子、年度考核考评、干部选拔任用等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将及时约谈、及时改正、及时处理。
    (三)注重宣传,积极营造依法监管的良好氛围
我局站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落实监管责任的高度,深化对宣传贯彻实施《纲要》重要意义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紧密结合饮食健康安全和合理用药知识的普及,深化“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331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食药监管随手拍行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为载体,通过上街现场咨询、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问答、宣传册、开辟专栏专板、举办知识讲座等方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把法治建设宣传融入监管和服务全过程,确保宣传工作常态化。建立法制宣传与舆情监测的联动机制,及时抓住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相关的舆论热点问题,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
    二、健全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切实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一)健全依法决策程序
    我局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建设,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凡涉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大事项,凡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凡关系行政相对人重大权益的事项,在重大决策作出前,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认真组织论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认真组织有关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和评估;未经风险评估的,不得作出决策,凡是重大决策经由局法制科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建立决策管理制度
    我局建立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重大决策事项,组织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风险评估充分考虑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对重大决策可能引起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判断,确定风险等级和相应的处置方案。建立决策跟踪反馈制度。重大决策实施满一年后,通过检查、调查、评估等方式了解实施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报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报局党组研究解决。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严重违反决策程序、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我局高度重视抓好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实,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明确了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及服务方式、管理模式等。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聘请了一名具有一定专业影响力,法律知识扎实,资历较深的金牌律师为局法律顾问。同时,坚持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和事中法律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行政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推动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16年,我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行政审批网上运行,加强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推动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努力建设法治政府。目前,我局保留行政权力123项,其中行政审批事项5项,并通过市审改办统一向社会公布。通过开展权力清单的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监管制度,健全了岗位责任制,落实了责任主体,有效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同时,做好我局公共服务事项的清理调整工作,保留的公共服务事项7项。
(一)注重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能
2015年以来,我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做到能下放的一律下放,下放行政审批事项4项,下放公共服务事项3项。并加强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的监管,下发《关于落实简政放权推进职权下放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下放事项,要求各县(市、区)局主动做好衔接并纳入行政权力清单,市局有关科室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做好上下对接工作,确保行政权力下放衔接有序、规范运行,有效实施,推进权力清单制度的有效落实。同时,对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的证照进行清理规范。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探索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
  (二)规范办理事项,优化行政服务
我局保留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同时,积极主动与市审改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将省下放委托审批事项进驻我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及时修改完善申报材料清单,制作标准化告知单,规范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运行流程图;健全完善窗口制度机制,完善即办制度,推行“马上就办”“一次告知”“一表申报、一口受理”、全程网上运转等便利服务措施,着力提升办事效能,有效服务企业、方便群众。确保行政权力下放衔接有序、规范运行,有效实施,推进权力清单制度的有效落实。 2016年,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1236件,办结1122件。其中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受理917件,办结816件;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受理8件,办结8件;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受理28件,办结27件;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受理22件,办结22件;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受理16件,办结16件;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受理1件,办结1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体外诊断试剂批发)受理26件,办结26件;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含零售连锁门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核发受理206件,办结194件;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备案受理4件,办结4件;药品生产企业委托检验备案受理3件,办结3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受理2件,办结2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受理3件,办结3件。
    (三)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率
我局注重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率,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使市场和社会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一是运用“互联网+监管”的思维,不断巩固和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奋力打造“智慧监管”。对药械电子监管系统进行扩容升级,提高系统的实用性,监管覆盖面接近100%,实现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购、销、存等情况的实时监控。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溯源系统建设,致力于实现所有食品“来源可查、过程可控、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追溯目标。目前,列入市级平台的首批212家试点单位中,数据监控已接入182家,视频监控已接入86家;各县级局基本建成分平台,并实现与市级平台对接。此项工作,得到省市领导的肯定并在全省推广。今年来,还探索重点品种全程追溯,选取食用植物油、白酒食品生产企业为试点,开展追溯管理体系示范创建工作,为全面推广积累可复制经验;探索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的网络直报。依托“智慧监管”系统,建立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监管模块,在市区22个农贸市场建立统一的快速检测室,检测数据实时上传监管平台。通过共享监测数据,组织风险研判,及时掌握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积极推进食品药品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贯彻落实“分类管理办法”,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实行等级评定,明确信用分级标准、评定办法、监管措施,实施动态量化监管。
四、严格公正执法,规范权力运行,切实保证行政执法依法、规范、公平、公正
   (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监督并推进《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及《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规法规和规章的有效实施,建立案件核审制度,确保办案依法、公平、公正。同时,开展2016年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规范化情况,对芗城区局及芝山市场监管所、漳浦县局及赤土市场监管所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指导抓好整改工作。对各县(市、区)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备案案卷进行抽查评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评查情况及时通报,确保行政执法案卷质量。
2、依法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严格按照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和流程办理复议案件,注重抓好案件研究、督查督办、证据调查核实、审核把关等环节,着力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特殊作用。针对食品安全领域职业打假人行政复议陡增,我科坚持依法依规,科学有效应对,采取事前预防、事中严办、事后指导的措施,妥善解决了行政争议。今年来,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2起,办结20起,继续保持无出现因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而提起行政诉讼的良好记录。(坚持依法办理,不偏不倚,不袒护基层单位及企业,也不让职业打假人轻松得到好处。)
3、严格案件核审工作。在执法支队提出行政处罚建议之后就进行案件法制核审,共核审案件11件,及时发现和纠正一些存在问题,强化了执法监督,促进办案效率和质量的提高。
    4、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制定并印发《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在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同时,编制《漳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明确抽查项目、对象、主体、内容和方式,并划清市县两级抽查范围,指导县(市、区)局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一单两库一细则”已按要求及时报送市审改办。日前,正汇总今年6月份以来飞行检查情况(视同双随机抽查),交由公办室在局门户网站上公示。
   (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平
    我局严格执行省局制定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处罚信息在局政务网站向社会公示。建立食品药品监督检查全过程记录制度,充分利用现场记录设备等技术手段,逐步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有据可查。今年,我局还在全省率先开发运用智慧监管仪,将“四品一械”日常监管内容标准化、模块化,植入到智慧监管仪之中,并在全市配发250台。基层干部运用监管仪,可以快速熟知不同业态的监管内容和要求,完成日常巡查工作和检查数据标准化录入,检查数据可实时传送到“智慧监管”平台,促进执法便捷化、规范化。
   (三)分解行政权力,落实执法责任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部门“三定”,并对照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对我局主要职责进一步细化,分清事项类型,明确责任科室,确定追责情形。同时,根据“三定”厘清部门交叉事项的牵头部门责任和配合部门责任,通过权责清单的清理,确定本单位权责事项共184项,将法定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科室和执法岗位,明确了各自的行政执法责任。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健全完善。随着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职能的增加,虽然食品药品法律法规修订更新的速度正在加快,但一些法律缺陷所导致的执法难题仍不可避免地存在。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某些领域存在法律空白,如针对化妆品、保健品的许可及处罚缺乏法律规制,不利于管理与执法。
   (二)法制队伍力量薄弱。2014年之前,我局没有设立法制科,局的法制工作由设在办公室。2014年7月机构改革后,我局单独设立法制科(包含审核审批科),目前,法制科人员只有2人,均非法律专业人员,尚无专职法律顾问,面对量大的法务和审改工作,显得人员不够,力量不足。在日常法制工作方面,还是忙于应付多,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调查研究,特别是对涉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大的前瞻性问题研究不够及时,不够深入。
  六、2017年工作思路
    2017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以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统领,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法律体系,稳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加强系统法制建设。
    抓好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1、认真贯彻实施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出台后,突出抓好宣传贯彻,重点建立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监管的长效机制。
    2、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管情况调研,为修订《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3、严格执行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按照《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把握好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幅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平公正,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4、严格执行《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确保办案程序规范、合法。建立健全案件核审制度,在执法机构内部设置审核人员,强化案件内审,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再由法制部门审核,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二)稳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规范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办事指南,全面清理精简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及相关证照所需申报材料,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促进行政审批清单化、标准化、规范化。制定和完善审查工作细则,明确各个审查环节的廉政防控点。
    2、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制度,根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规规章,适时进行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3、强化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下放项目衔接顺畅,规范运行,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1、开展执法监督检查。认真执行《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强化层级监督,开展全市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检查,重点抽查执法是否严格、是否规范、是否公正、是否到位;开展同级监督,对自身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进行自查,探索建立行政执法行为内部通报机制。重点对各县(市)区食品案件办理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2、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总结推广基层法律文书制作的好经验、好典型,促进执法行为、执法程序、文书制作、制度建设、案卷管理等方面更加规范。
3、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活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工作的监督和解决行政争议作用,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积极稳妥应对行政应诉。对复议和诉讼中发现的执法典型、共性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对基层执法的监督和指导,严肃办理举报投诉案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确保不失职、不渎职,努力减少行政复议的发生。
4、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日前,国务院、省政府先后召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此项工作要全面铺开,2017年覆盖率要达到100%。近日,省局林凤祥局长对近期工作提出要求,也将“双随机”列为日常监管的核心,要求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省局将开发随机抽查软件,供业务部门使用。
    (四)加强系统法制建设
1、着力推进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15-2020)和国家总局法治政府建设意见,落实全省系统《依法行政公开公平公正规定》,引导全系统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系统的法治能力和水平。
2、加强案例指导。及时对办结的典型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收集、分类、分析,重点加强食品安全执法案件的评析,形成本系统的指导案例,作为规范行政执法的参考。
    3、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搭建法制工作人员交流平台,以法制建设研讨、行政复议应诉案例研讨交流为重点,促进各地开展法制工作经验交流。根据省局和市普法办的部署,研究制定系统“七五”普法计划;继续做好《食品安全法》和配套法规规章的宣贯工作,认真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积极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4、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政策研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发现、研究和解决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真正弄清影响和制约本地区食品药品监管科学发展的问题所在,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和建议,为监督和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漳州市食药监管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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