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国土资源局加强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

为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的重要举措,南安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和泉州市局的工作部署,通过开展调研分析,在国土资源部、省厅和泉州市局制定的通过法定途径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细化补充有关内容,制定《南安市国土资源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及主要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并下发《南安市国土资源局印发国土资源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及主要法律法规政策依据的通知》,同时通过门户网站、来访接待场所、新闻媒体等及时向社会公开。

《通知》要求南安市国土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水头分局、各国土资源管理所及时准确地甄别群众信访投诉请求,对能够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要把法定途径作为应选项和必选项,坚定不移地导入法定途径依法按程序处理;没有法定途径解决、符合《信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作为信访事项办理。对于法定职责明确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处理的事项,由有权处理的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按照法定途径负责处理;法定职责在省、市的,由该有权处理的国土资源部门按照法定途径负责处理;涉及其他部门的,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信访、法制等部门以及司法机关的沟通,建立有效的转送机制,避免群众投诉无门,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通知》还要求南安市国土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水头分局、各国土资源管理所要按照法定职责,明确专人负责办理导入法定途径处理的信访投诉请求事项,强化“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意识,依法及时充分履行好国土资源部门职责。通过法定途径处理的信访投诉事项,由相关业务工作机构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程序等要求办理,将处理情况告知信访投诉人,同时向信访机构备案。作为信访事项处理的,由信访机构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办理。

南安市政府法制办

2016-10-18 10:05:21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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