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建立生态环境“两法衔接”联络员制度

在原有“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有效运行的基础上,区检察院、区环保局、农林水局、公安机关等担负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单位,进一步健全沟通协作机制,各自选派业务骨干作为联络员,实现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配合无缝对接,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联络员负责信息交流、材料移送、案件的网上移送、执法动态交流和案件信息流程动态跟踪和监控,促进执法司法信息互联互通。遇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检察机关适时介入为行政执法机关就证据的固定、保全等提供参考性意见,有效解决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办理、监督、反馈以及信息沟通与协调等问题。该机制建立以来,区检察院已监督区环保局向区公安分局移送2起涉嫌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线索。

2016-10-19 11:18:25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分享到:
更多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国际联网备案

   视听节目制作许可证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互联网出版机构 闽ICP备160236913号-1

海峡风网 版权 所有©1997-2017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举报邮箱:jubao@123777.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