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提前完成2016年避灾点改造提升工程

一是统一落实经费。每个避灾点改造提升补助经费5万元,9个避灾点合计45万元。在市级下拨改造提升补助经费13.5万元的基础上,及时落实区级改造提升补助经费31.5万元,专款专用,为提前完成今年工作任务提供资金保障。二是统一采购物资。按照《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自然灾害避灾点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闽民救〔2011〕91号)规定的避灾点物资保障参考标准,由政府委托第三方统一公开招标采购,每个避灾点配备5万元的折叠床、帐篷、棉被、毛巾被、草席等避灾物资,超过省定的Ⅰ类避灾点物资配备的标准。同时,以及与附近的商场、超市等签订协议储备物资,建立起避灾物资社会化供应机制。三是统一规范建设。各避灾点设有足够安置床位(铺)的空间,保持良好的卫生条件,配有通风透气、饮水用水、排水排污、垃圾收集等基本生活设施。配备必要的安全和消防设施、一定的照明设施,配套与场所规模相匹配的物资仓储设施。在避灾点建筑外墙上重新设置省民政厅统一制发的“自然灾害避灾点”标识牌,在通往避灾点主要路口的醒目位置设置避灾点路线指示牌,便于引导群众转移安置。四是统一规章制度。完善避灾点应急反应预案,规定避灾对象、组织指挥、启用机制、安置范围、转移路线、安置流程、管理职责、避灾人员行为守则等内容,确保灾害预警发布后避灾点能够及时投入使用,及时接收安置群众。统一明确各避灾点的管理单位和责任人,制订管理人员管理职责、避灾人员行为守则等,细化完善避灾点启用、入住登记、生活救助、人员回迁等各个环节工作流程,并上墙公布,做到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责任明确、运转有序。

丰泽区民政局

2016-10-31 10:05:11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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