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四项措施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政策

一是高度重视。

根据有关要求,丰泽区在2009年下半年开始实施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制定的基础上,从2016年1月起实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民政局主动牵头,区财政局、区残联和各街道办事处积极配合,齐抓共管地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政策的贯彻执行,让残疾人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心。

二是精准施补。

丰泽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是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在我区低保标准100%-130%的重度残疾人、60周岁及以上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高于省定标准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是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50元。实行残疾人两项补贴逐月动态管理制度,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死亡的办理注销手续,并且从次月起停发补贴;发现新增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对象,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申请审批工作,从递交申请的当月起计发补贴。截止10月底,全区共有生活补贴对象928人和护理补贴对象826人。

三是落实资金。

丰泽区在年初预算安排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及时落实新增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所需补贴资金85.5万元。严格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挤占。实行社会化发放,民政部门按时定期提供发放名册,财政部门按时拨付资金,银行或信用社在规定时间将资金记入社会救助对象存折,建立起民政审批、财政拨款、银行代发三位一体的封闭运行模式,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资金的安全。1-10月全区累计发放两项补贴146.19万元。

四是加强监管。

及时将残疾人两项补贴情况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使补贴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积极配合上级民政、审计等部门对补贴资金收支管理和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区监察局、财政局、民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几年来,我区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等违法问题。

2016-11-01 09:39:53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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