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仔细摸清红色遗址分布状况和数量,并纳入保护范畴。截至目前,我县拥有红色遗址30处,其中被列为省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4处。
二是积极向省、市争取资金,用于红色遗址的维修和保护,先后实施了泰宁苏区革命纪念园、炉峰山遗址公园、红军铜雕群、东方军总部旧址维修等一批红色遗址保护建设项目,编制了《泰宁苏区革命纪念园修建性详细规划》、《泰宁岭上街红军标语墙保护方案》。
三是结合泰宁红色历史的发展轨迹和重要人物、时间,创作了一批以红军题材为主的红色歌曲和舞蹈节目。
四是举办 “红色泰宁”文化活动巡演,把泰宁的红色历史如实记录下来,保存下来,传承下去。(泰宁县文广局 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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