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出台金融机构信贷风险处置奖励办法

2016-11-09 09:30:36     来源:     编辑:bj001    

南安出台的金融机构信贷风险处置奖励办法规定:一、年末不良贷款控制在3%以内的、且对比上年度不增长的金融机构,按年末贷款余额分档给予奖励,其中年末贷款余额100亿元以上的奖励30万元,年末贷款余额50亿元以上100亿元以下的奖励20万元,年末贷款余额10亿元以上50亿元以的奖励10万元,年末贷款余额10亿元以下的奖励5万元。二、对当年处置不良贷款总量给予分档奖励,处置不良贷款总量达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奖励5万元,达1亿元以上的给予奖励10万元,达2亿元以上的给予奖励15万元,达3亿元以上的给予奖励20万元,达4亿元以上的给予奖励30万元,达5亿元以上的给予奖励50万元,达10亿元以上的给予奖励100万元。(南安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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