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进展顺利

2016-11-22 09:12:03     来源:     编辑:bj001    

8月中旬以来,在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直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凝神聚力抓落实。当前,各项工作正有序开展,推进效果明显。

一、基本情况

一是省市均成立了机构。8月18日省政府成立了以黄琪玉副省长为组长的考核工作组,并设立了省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各设区市于10月底前先后成立了相应的考核工作组和考核工作办公室。二是制定下发了考核通知和方案。8月30日省考核工作组召开会议,研究评分表、评分细则和考核方案。10月10日印发了考核通知和考核实施方案。各设区市政府收到通知后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截至11月17日,漳州、泉州、福州、宁德、龙岩、南平、莆田、三明等8个设区市先后下发考核通知,厦门将于近日下发。三是明确了分工。10月13日省考核办召开了考核工作组办公室成员会议,研究分解国家对我省考核中各成员单位的责任。莆田、泉州、龙岩、南平市先后召开了全体成员会议,进一步明确、落实考核目标任务,全面解读标准含义。四是进行了预评预估。省考核办第一次成员会议对预评预估工作进行了安排,各成员单位对各自负责牵头的考核目标任务进行了预评预估,并在此基础上对解读进一步学习理解,同时做好自查、自评、补缺补漏工作。10月27日,省政府组织召开省考核工作组成员及各设区市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专题调度会。会后,省农业厅、省物价局及厦门、漳州市先后召开了推进会,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和责任落实。11月9日省粮食局、省发改委联合召开了粮库建设专项推进会,对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18个粮食仓储物流项目逐个分析,提出要求,强化推进措施。五是做好与国家相关部委的衔接。各成员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国家考核办下发的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解读,并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进行沟通协调。省粮食局组织全局干部对照解读内容进行了三轮学习,并派专人到国家粮食局全面沟通衔接。省国土厅积极争取国土资源部的支持,重新核定我省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六是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以省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培育新型粮食市场主体促进粮食产业发展的意见》,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印发福建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管理的通知》。同时,省粮食局、省工商局、省物价局、农发行福建省分行、中储粮福建省分公司密切配合,出台了有关粮食市场管理、政策性粮食出库监管等方面的文件,进一步完善基础性工作。七是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根据国家考核办要求,做好信息采集和报送工作。目前省考核办已向国家考核办报送信息共计9期。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针对预评预估查找的问题,各牵头单位逐条对照,狠抓整改。

省粮食局成立了局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多次召开会议,认真研究,落实责任。一是抓好粮食储备增储工作。加强对增储进度较慢地市的督查,实行增储规模落实情况月报制度,要求各地严格按照省政府确定的完成时限,确保全省新增储备规模在2016年12月中旬前全部落实到位。二是加快推进储备粮库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第六期《督查专报》和省领导批示、黄琪玉副省长在全省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加大跟踪督查力度。针对工作进度滞后未开工的项目,开展重点跟踪,自2016年11月起实行进度半月报制度。三是加快“危仓老库”维修改造进度。各地市全力推进“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至10月底已完成计划投资的90%。

省农业厅成立了由厅长任组长、分管副厅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单位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农业厅考核工作组,加强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针对因受台风等自然灾害、种粮比较效益低等因素影响而出现的粮食种植面积下滑问题,积极采取了补救措施,全力推动各地补播、抢种、改种和扩套种旱粮等作物,预计全省灾后通过恢复生产可扩大粮食种植面积20万亩以上,切实做到夏粮损失秋粮补。

省水利厅、省农业厅召开了视频会议,对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要求各市(县、区)部门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年度考核目标任务。

省发改委(包括省重点办)利用已建立的粮食仓储和物流设施重大工程建设联动机制,通过现场督查、重点项目考核等形式,加大粮库建设项目协调推进力度。

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厅印发了《福建省2016年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省财政厅、省农业厅还转发了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对不予补贴的耕地认定标准和程序予以进一步说明,指导各地补贴发放。省财政厅、省粮食局、省农发行已完成《福建省粮食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目前正在各单位审签中,待报省政府同意后印发执行。

省国土厅召开高标准农田参建单位联席会议,研究通过了201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配,并积极协调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下达2016年度各设区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

与此同时,各配合部门积极主动与牵头单位协调对接,研究部署考核工作,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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