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新政进一步增强航运扶持力度

2016-12-29 09:36:07     来源:     编辑:bj001    

 近日,厦门港口管理局、厦门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扶持水路运输业务发展政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厦门将从扶持水路运输企业做大做强、加大水路运输金融支持力度等方面进一步增强航运业扶持力度,引导航运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推动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根据《办法》,对在厦门市注册的水路运输企业新建、从外省(市)购入或迁移并在厦门登记入户的自有船舶运力,普通散杂货运船舶和集装箱船舶单船5000载重吨以上、其他专业运输船舶单船3000载重吨以上,且企业承诺经营5年及以上的,每载重吨最高一次性给予60元的奖励。对在厦门注册的水路运输企业,在政策执行期间,每净增加5万载重吨的,给予奖励70万元,奖励总金额累计不超过350万元,以鼓励水路运输企业扩大运力规模。

  加大新增船舶运力金融支持力度。对在厦门注册的水路运输企业建造或从厦门以外购买且符合相关要求的船舶,政策执行期内发生的贷款利息,企业承诺经营5年及以上的,每艘船舶按年贷款利息的20%给予补贴,单艘船舶累计补贴不超过400万元。同时,鼓励融资租赁机构对厦门船舶运力开展船舶融资租赁业务。

  《办法》从201711日起实施,为期3年。(福建省港航局、厦门港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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