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占用消防通道 漳州多部门联合执法

2016-11-08 16:39:55     来源:     编辑:bj001    

“通往天台的消防通道,业主直接圈为己用,万一发生火灾怎么办?”近日,漳州市龙文区消防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龙文区荣昌花园小区部分业主违章搭建占用消防通道,不少居民十分担忧。接到举报后,龙文大队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核实,发现该小区部分住户存在将顶楼的消防疏散通道占用装修,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影响居民逃生。为彻底解决该小区占用消防通道这一问题,龙文消防大队联合物业、社区居委会对该小区各类违规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当场责令业主限期拆除。近日,龙文消防大队联合龙文区城管执法大队、步文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对逾期仍推三阻四,未能及时拆除的6处圈占疏散通道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强行拆除,使小区的消防安全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
  公共安全通道欲盖房 

在荣昌花园广场D座,笔者在现场看到,18楼一业主将顶楼消防疏散通道的一段隔墙拆除,把消防通道的原有空间和两个露台划入自己的房间,并拆除原有的防火门改成防盗门,直接占为已有。“当初购房时,售房人员就说顶层是送的,我现在都装修了,也投入了资金,如果拆除,很亏呀……”。“将公共通道改变其用途私自建房,此举侵占了整栋楼业主的权利,影响整栋楼业主的疏散逃生……”三部门执法人员耐心对该业主进行劝说,深入分析占用公共安全通道的危险性,并责令该业主停止装修恢复原状。
  生命通道被加门上锁

在荣昌花园广场B座和C座,笔者看到部分业主在通往顶楼的出口加装防盗门并上锁。荣昌花园广场B座和C座,均为25层高楼,顶楼梯间两侧各有一个安全出口通向楼顶,楼顶中间是一条消防通道,两边各有两个封闭露台。顶楼业主为了占用顶楼的封闭露台,将露台与消防通道之间装上防盗门,将露台用铁皮一分为二成了个人空间。
  “消防通道作为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通道,是火灾发生时的‘生命通道’。为了一时方便,圈占公共疏散区域、占用消防通道等,一旦发生火灾,将给小区其他业主生命财产带来重大威胁。”龙文消防大队防火监督员罗志明一一耐心向业主指出堵塞、占用消防通道的危险性。随后,随行的几名工人逐个对占用消防通道的防盗门和铁皮进行拆除。
  消防法:重要安全通道不能封更不能占

“消防通道在突发火灾时是被困人员逃至天台,等待救援的必经之路,也可以说是逃生时的‘生命通道’。圈占公共疏散区域、锁闭疏散通道的现象并不少见,给消防安全带来的隐患却常被忽视。”龙文区消防大队大队长孙高穹介绍道。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有明确规定:个人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伍佰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 作者:王文丽 朱必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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