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至23日,永春县委文明办、县教育局联合组织人员对该县福建省第十三届(2015~2017年度)文明学校申报对象永春实验幼儿园等9所学校进行初评。
据悉,此次测评采用材料审核(跨度为2015年1月至2016年10月)、实地考察的方式,测评组严格对照2014年版《福建省文明学校测评标准》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将报县文明委,并由县文明委上报省、市文明委。测评中,测评组要求各申报学校保持常态,不得搞突击应付,不得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严格遵守有关廉洁纪律。
作者:吕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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