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浦城县交通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省道205线进行日常路面巡查时,行至省道205线31K处发现有一辆未进行遮盖处理的运沙货车,执法人员立即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
经询问得知该货车是从浦城县千里马运载沙子前往富岭镇募岭头,由于驾驶员贪图省时省力,且存在路途短不易被执法人员发现的侥幸心理,因此并未进行必要的遮盖处理。大队执法人员当场告知该车驾驶员,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项“货运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的规定,将被处以罚款处理,并责令其立即整改。同时,执法人员耐心地说明运送沙子未进行遮盖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强调了该行为极易造成交通事故等严重后果。经过讲解,该车驾驶员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马上对沙子进行了遮盖处理,并表示今后一定不会再犯。
南平市交通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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