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质监局党组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实施办法》

2016-10-28 11:07:45     来源:     编辑:bj001    

10月24日,福建省质监局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传达《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福建省委《实施办法》。

会上,全体人员原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驻省质监局纪检组组长郭延就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及《实施办法》强调:一要原原本本学习。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刻领会中央出台《问责条例》的重大意义,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问责条例》和《实施办法》的要求上来。二要实实在在强化责任担当。各级领导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将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与执行省委“五抓五看”要求结合起来,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条例贯彻执行。三要扎扎实实抓早抓小。要充分掌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重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频发、“四风”问题得不到纠正的要坚决问责。

省质监局党组书记严效东主持学习贯彻会,就《问责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学习贯彻提出要求:一要认真学习领会《问责条例》。局机关党委要牵头,将《问责条例》和《实施办法》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通过学习增强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二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抓好实施办法的贯彻执行,在强化党的建设、维护党的纪律、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所作为。三要从严执纪问责。对典型问题毫不手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推动各级党组织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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