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福建省质检院主持编写的福建省地方标准《化妆品中葵子麝香等5种合成麝香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顺利通过专家组审定,并认定标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近年来我国化妆品行业高速发展,已成为化妆品生产和消费大国,但我国化妆品检验检测技术远远滞后于化妆品行业发展。2007年,国家卫生部颁布的《化妆品卫生规范》中将伞花麝香、葵子麝香和西藏麝香列为禁用物质,酮麝香、二甲苯麝香为限量物质,但国内尚无关于该五种合成麝香测定的标准方法,导致无法从技术上加以确认化妆品中是否含有禁限用物质,严重影响了监督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该标准符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切实可行的制标原则,能更好地规范化妆品生产过程中人工合成麝香的使用,有利于促进我省化妆品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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