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2016年度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国法复函〔2016〕26号)的要求,现将我县2016年度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2016年,我县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件,被申请人均为县级政府部门,涉及领域为物价、林业。因不符合受理条件,决定不予受理。
    (二)行政应诉案件情况
2016年,全县行政应诉案件共3件,未经复议直接应诉3件,占案件总数的100%。
1.被告情况。县级政府作为应诉机关的案件占比66.67%,县级政府部门作为应诉机关的案件占比33.33%。
2.案件涉及的领域。案件涉及的领域为土地和林业。其中土地占33.33%,林业占66.67%。
3.案件审理结果。1件未审结,1件原告撤诉,1件驳回起诉。
二、主要特点及其原因分析
案件集中于山林土地资源类行政确权领域。无论是行政复议案件还是行政应诉案件,案件种类都明显集中。案件主要集中于山林、土地类,说明群众对山林、土地确权等关系切身利益的问题关注度不断提高,同时也说明在山林、土地确权等领域存在着执法漏洞和缺陷。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与水平。加强对行政机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要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必经程序,提高行政决策的公信度与执行力,从源头减少行政纠纷的产生。
(二)进一步强化复议监督功能,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对于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显失公正等违法行为,对于普遍性的不当执法行为,要及时提出行政复议建议或意见,争取达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进一步加大行政复议案件审查深度,全面公正地审理每一件行政复议案件,准确把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逐步提高行政复议的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积极推进《松溪县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办法》,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和能力。
                          
 松溪县人民政府法制办 
2017-01-11 14:40:41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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