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司法局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简政放权工作精神,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结合省司法厅《关于将部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委托设区市司法局实施的通知》,全力做好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包含委托事项的梳理承接和上报市审改办审批工作,市审改办审批公布共有37项。
下发了《漳州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委托设区市司法局实施的部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意见》,对接受委托实施方式进行明确要求,确保21项委托事项全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司法局窗口办理。同时强调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规范制度、严格审批,加强监督、抓好落实,确保委托实施工作顺利开展。